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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教育学概述
本章是教育学原理部分的第一章,主要讲述教育学的研究对象、研究任务以及产生、发展的过程,在考试中涉及内容不多,并以考单项选择题和简答题为主。因此建议考生在复习本章时着重理解、识记易出单项选择题的小知识点,并能够简要回答主要教育学流派的基本观点。
一、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关于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教育学界并无统一的说法。较为普遍的观点是,教育学是以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从而揭示教育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但是,并非所有的教育问题和教育现象都能构成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只有那些有价值的、能够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教育问题和教育现象才能构成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二、教育学的研究任务
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决定了教育学的研究任务主要有三:1.揭示教育规律。即揭示教育内部诸因素之间、教育与外部诸事物之间的本质性联系,以及教育发展变化的必然趋势,阐明教育学的各种规律。2.科学地解释教育问题。即对纷繁复杂的教育问题提供超越日常习俗认识和传统理论认识的新解释,促进教育知识的增长。3.沟通教育理论与实践。即通过对教育规律的揭示和教育问题的解释,为教育工作者提供理论和方法上的依据,进而成为沟通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的桥梁。
三、教育学的产生与发展
(一)教育学的萌芽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教育学尚处于萌芽阶段,还没有形成一门独立的学科。在这一时期,一些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经验,都散见于他们的哲学著作、政治著作和语言记录中,如孔子的教育思想蕴涵在《论语》一书中,柏拉图的教育思想,散记在他的哲学著作《理想国》一书中。
在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专门论述教育问题的著作是我国的《学记》。它大约出现在战国末期,据传是儒家思孟学派撰写的,比国外最早的教育著作——古罗马帝国教育家昆体良所写的《论演说家的教育》还要早三百多年。但是,所有的教育方面的著作也多属论文的形式,停留于经验的描述,而缺乏科学的理论分析,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因而,只可以说它们是教育学的萌芽或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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