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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
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2017年3月16日前将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相关服务证、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等)顺丰快递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湖校校区研究生院101室)。若加分后,仍未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另行公布),无须提交以上材料。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接收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430073联系电话:027-88386706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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