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文都欢迎您!
  • 群名称:2020文都考研交流2群
    群   号:174073601

400-099-1860

全国统一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放研究生转专业权限的通知

来源:武汉文都 更新时间:2019-08-06 16:28:02

川教函 〔2016〕 190 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放研究生转专业权限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严格落实教育部21号令第十八条“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将研究生转专业权限下放至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接此通知后,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自身情况抓紧出台本校、本单位转专业细则,并报我厅学生处备案。《细则》必须突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中,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明确对违规办理研究生转专业的处理意见。今后,研究生转专业一律依照本校、本单位规定办理,不再报送我厅审批。对违规办理研究生转专业、引起不良影响的,我厅将依法依规追究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若教育部后续出台相关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

2016年4月13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