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
4月13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下放研究生转专业权限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严格落实教育部21号令第十八条“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将研究生转专业权限下放至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今后,研究生转专业一律依照各校、各单位规定办理,不再报送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对违规办理研究生转专业、引起不良影响的,四川省教育厅将依法依规追究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