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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9月,各大2018研招院校密集发布考研招生简章及推免信息,下面是文都考研为大家收集的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18年推免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有意推免天津大学的考生注意查看!
根据《天津大学2018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相关规定和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海洋学院”)实际情况,海洋学院2018年招收推免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学院推免生。此外,我校录取的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者,可申请硕博连读。
二、接收专业
学院 | 专业 | 专业代码 | 类型 | 备注 |
海洋学院 | 海洋科学 | 070700 | 学术型 | 接收具有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测绘、机械、计算机、数学、精仪、自动化、通信、地理信息系统、航海技术、力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的申请人 |
三、申请流程
1.在2017年9月23日之前申请的考生请按以下流程
此期间申请人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学生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4)《天津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填报完成后生成打印);
(5)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天津大学海洋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2.在2017年9月28日-10月24日之间申请的考生请按以下流程(名额视情况而定)
此期间申请人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学生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天津大学海洋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备注:海洋学院复试方式采取分批次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待电话、邮件通知。我学院本着先申请先审核先复试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即止。复试考核形式以面试为主,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及学生知识背景等。
四、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流程
1. 在2017年9月28日之前申请的考生请按以下流程
此期间申请人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其中证件、证书类均需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1)《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由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编辑,手工签署本人姓名;
(2)《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填写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识和对将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
(3)《专家推荐书》两份,从报名系统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要求请两位教授和相应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请手工签署姓名和加盖公章;
(4)《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要求加盖培养单位教务部门公章(红章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7)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生证明。
请各位考生将上述材料准备完毕后,用A4纸规格,按上述顺序沿左侧装订好,复试现场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
注: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报时只选择有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但无需填写证书编号;不必缴纳报名考试费。
2.在2017年9月28日-10月24日之间申请的考生请按以下流程
此期间申请人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其中证件、证书类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1)《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填写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识和对将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
(2)《专家推荐书》两份,从报名系统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要求请两位教授和相应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请手工签署姓名和加盖公章;
(3)《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培养单位教务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生证明。
请各位考生将上述材料准备完毕后,用A4纸规格,按上述顺序沿左侧装订好,复试现场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
五、 资助与奖励政策
1.凡关系调入天津大学并被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研究生:推免硕士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在每年6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额外获得助研经费至少2400元。表现优秀者可获得数额不等的学业奖学金,就读期间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20000元。直博生,入学后在每年21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额外至少获得助研经费6000元,以及数额不等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表现优秀者还可申请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金30000元。
2.对来自教育部批准的设有研究生院院校、原“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含天津大学本校学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1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来自原“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注:上述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
3.对于来自外省市院校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500元差旅补助。
六、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3.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在我校研招网(http://yzb.tj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若以上时间节点有变动,按照2018年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
5.其他相关事宜请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022-87370655
邮箱:liuyongjing@tju.edu.cn
微信:TJU-Marine
天大海洋考研考博交流QQ群:475501753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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